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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合作系统学派

  社会合作系统学派认为,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就是一个社会系统,它是人们在意见、力量、愿望以及思想等方面的一种合作关系。管理人员的作用就是要围绕着物质的(材料与机器)、生物的(作为一个呼吸空气和需要空间的抽象存在的人)和社会的(群体的相互作用、态度和信息)因素去适应总的合作系统。
  这个学派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各类组织,它的特点是将组织看作是一种社会系统,是一种人的相互关系的协作体系,它是社会大系统的一部分,受到社会环境各方面因素的影响。美国的巴纳德是这一学派的创始人,概括来说,该学派的理论有主要如下要点:
  1. 组织是一个社会协作系统,这个系统能否继续生存取决于(1)协作的效果(2)协作的效率(3)协作目标能否适应协作环境。
  2. 指出正式组织存在的三个条件(1)有一个统一的共同的目标(2)其中每一成员都能够自觉自愿德为组织目的的实现做出贡献(3)组织内部有一个能够彼此沟通的信息联系系统。此外,还指出非正式组织的存在。
  3. 对经理人员的职能提出三点要求(1)建立和维持一个信息联系的系统(2)善于使组织成员能够提供为实现组织目标所不可少的贡献(3)规定组织目标。
  美国的怀特o贝克从社会学角度提出“组织结合力”的概念,他指出,企业中的组织结合力包括:(1)职能规范系统,即由于协作而划分和安排工作岗位所产生的合作系统(2)职位系统,即直线的职权层次(3)沟通联络系统(4)奖惩制度(5)组织规程,即使企业具有特征和个性的构想与手段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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